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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来源:广西职称评审网 www.921197.com (咨询电话:130 7775 2027 庞老师 微信同手机号)| 发布时间:2021-07-10| 浏览次数:

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评审条件。现行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审条件详见广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附件1),破格申报的,应符合上述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2.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工程类专业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执行,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不在其内。


3.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5.继续开展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职称“双定向”评审政策适用于我区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罗城、乐业等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含县城所在地及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1)放宽学历、资历条件。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大专,申报中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放宽学历人员申报副高、中级职称的,应分别取得下一级职称满5年、4年。在8个挂牌督战县累计工作分别满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2)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对各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论文、科研条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专业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创新、专利成果等替代。


6.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7.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办理转评职称的,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

6月-7月,部署年度评审工作。

2.申报审核阶段:

7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为申报审核阶段,具体时段按个人与单位、各级职改部门、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分别设置。申报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的,须在9月30日18:00时系统接收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逐级推送,逾期未成功推荐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与单位审核推荐时段:2021年7月10日-8月23日。请申报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于8月23日18:00时前将申报人材料成功推荐至县(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改部门或区直各部门和县、市职改办,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2)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时段:2021年7月10日-8月31日。请各县(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区直各部门和县、市职改办于8月31日18:00前将申报人材料成功推荐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3)2021年7月10日-10月10日为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材料阶段,其中:9月20日前完成材料首次审核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9月30日18:00时系统截止接收补充申报材料,10月10日前完成再次申报材料审核。


3.组织评审阶段:

2021年10月-11月为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组织评审、复核与二次公示阶段。评审完成后的二次公示将在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职称改革专栏进行。


4.结果确认及复批阶段:

2021年11-12月,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确认结果,并按评审批复审权限进行批复。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按《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管理及评审情况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9〕68号)等文件要求报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批复根据评审结果确认文件进行,并在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职称改革专栏主动公开。


5.职称证书数据归集与核发阶段:

按分级管理原则履行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可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证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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