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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来源:广西职称评审网 www.921197.com (咨询电话:130 7775 2027 庞老师 微信同手机号)|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条件

(一)申报范围、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广西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的身份性质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1)在广西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

(2)在广西区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规定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未取得职称直接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规定。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4.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方可申报。

5.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人员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评审条件。现行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审条件详见广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附件1),破格申报的,应符合上述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2.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工程类专业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执行,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不在其内。

3.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5.继续开展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职称“双定向”评审政策适用于我区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罗城、乐业等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含县城所在地及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1)放宽学历、资历条件。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大专,申报中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放宽学历人员申报副高、中级职称的,应分别取得下一级职称满5年、4年。在8个挂牌督战县累计工作分别满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2)8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对各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论文、科研条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专业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创新、专利成果等替代。

6.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7.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办理转评职称的,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途径。

1.申报人员应结合身份性质、所属行业,对照评审条件和网络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及专业目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相应评审专业:

(1)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评委会:

——自治区工程系列正高级评委会,负责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交通行业外的全区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自治区工程系列副高级评委会,负责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交通行业、水利水电行业、自然资源行业、生态环境行业、快递行业、水产行业、广播电视行业等8个行业外的工程系列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下放评职称评审权的单位除外),以及除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备工程系列副高级评审权限外的各市工程系列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自治区工程系列民营企业副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区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自治区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负责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工程师职称评审;

——自治区工程系列初级评委会,负责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

——自治区工程系列员级评委会,负责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技术员职称评审。

(2)具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权限的各市、行业、单位评委会,具体请查阅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印发的相关通知部署文件。

2.广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员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3.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广西发文发证),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详见附件2),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4.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职称的(由委托单位发文发证),应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意见(模板详见附件3),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可推荐到广西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各地区(部门)委托评审按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5.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评审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2)工作业绩情况。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对具有等待期的课题结题材料,可凭课题立项相关材料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课题结题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3)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情况。

论文、著作情况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①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应符合广西工程系列相关评审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发表(如:中级申报副高级,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以后),不包括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提供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篇。在期刊发表的论文须同时附上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及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对具有等待期的论文发表材料,可凭用稿通知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论文公开发表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②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申报职称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折算论文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

(三)关于正高级工程师专业答辩。

根据评审程序要求,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由相关评委会组织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个人准备不超过10分钟、答辩及专家提问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和地点,在评委会开评前一天,由会务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填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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